山东省关于征求牛羊、家禽集中屠宰审查办法(试行) 意见
日期:2021-10-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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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罗青青,联系电话:0531-51788897。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0月9日
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审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牛羊屠宰水平,保证肉品质量,规范牛羊集中屠宰厂(场)的建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规定要求,制定本审查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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