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16:13
,处理方法规范,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的生猪屠宰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屠宰资格清理情况,拟定申报名单。
  入围的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设指南》的要求开展相关建设完善工作,准备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并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验收。
  省级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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