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16:13
、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从2021年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创建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
  二、条件标准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二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三是近两年内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四是年设计屠宰量在50万头以上(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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