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11 16:13
的,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加强协调沟通,加大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支持力度。
(三)监督管理
各地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示范单位后续监管,推进示范单位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建设条件的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单位称号。
五、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徐亭,电话:01059191530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