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征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0-08 17:05
范进行消毒,并对清除的垫料、包装物、容器、排泄物、污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十四条 封锁区内的商品蛋、生鲜奶的运输监管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
  第九章 罚则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拒绝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在的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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