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08 17:05
生津贴。对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在职务职称晋升、申报评选相关荣誉称号和先进集体、个人等时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十七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管理,及时调整、处理不符合规定条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第三十八条 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第七章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
(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