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日期:2021-09-13 15:25
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
  (一)补助病种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
  (二)补助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猪、牛、鸡、鸭、鹅等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按照《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的通知》(京农发〔2009〕34号)执行,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且具备自主免疫条件的场户,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实施先打后补。
  (三)补助条件
  1.疫苗合法合规。能够严格按照补助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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