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1-09-07 16:59
以及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情况。
  第十八条【视频监控】从事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场、规模化养殖场、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进场、交接、处理和处理产物存放、出场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九条【管理制度】从事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场、规模化养殖场、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二)无害化处理场所消毒防疫制度;
  (三)人员防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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