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屠宰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03 16:50
行政执法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一查到底,彻底打击畜禽屠宰领域的违法行为。
  (三)做好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的协调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执法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市执法部门要建立畜禽屠宰行业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市级与区市及各区市间的联合联动执法,切实提高畜禽
6/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1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