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屠宰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03 16:50
添加物检测记录的;8.违反规定收购、屠宰下列畜禽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已经死亡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尚在休药期内或者含有违禁药物和其他化合物的;国家和省规定禁止屠宰的其他情形;9.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10.为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提供场所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牵头组织本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配合市支队开展辖区内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本辖区畜禽屠宰厂(场)做好迎检工作。各区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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