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屠宰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03 16:50
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的。
  (二)其它畜禽屠宰厂(场)是否有下列违法情形:
  1.未按照规定建立畜禽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畜禽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的;2.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畜禽的;3.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的;4.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的;5.未按照规定在屠宰生产车间悬挂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检疫、检验工序位置图的;6.未按照规定签订、保存畜禽委托屠宰协议的;7.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和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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