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01 16:45
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保障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来源
《儋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儋财建〔2020〕1819号)下达资金492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儋财建〔2021〕472号)下达资金12万元,共计504万元。
三、奖励资金支持计划
(一)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安排资金118万元。
(二)全市生猪防疫体系建设。
1.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30万元。
2.生猪防疫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