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扩渠道 严监管 确保本市猪肉有效供给
日期:2021-08-27 15:37
其屠宰用生猪可直接调入我市;对屠宰企业筛选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其他生猪养殖场,由本市区级农业农村委进行开展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延伸审核评估,合格的由所在省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可以作为本市生猪供应基地,经动物检疫、非洲猪瘟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生猪也可调入我市。
  三、完善备案管理机制。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点对点调运备案程序,确保来源可控,防疫合格、质量安全。一是按照企业自主自愿原则,由生猪屠宰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作为备选厂。二是由生猪屠宰企业根据备案条件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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