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奖补的通知
日期:2021-08-17 16:42
归成都市的任务不再奖补。
  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此次奖补资金与稳定生猪生产有关措施相衔接,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于9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奖补安排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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