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06 08:33
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