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09 17:22
条肉、猪肉等量价信息,及时发布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实现信息共享,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
(三)预警机制。精准选择预警指标,合理设置预警值,细化完善预警程序。加强部门会商,确认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口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生产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国家层面将猪粮比价、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36 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作为预警指标。预警区间划设如下。
1.过度下跌情形预警分级。重点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当猪粮比价低于 6∶1 时,由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