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7 08:51
2021年4月28日
清远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人感染H7N9、H5N6等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禽类疫病防控,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等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11号)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