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7 08:5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经七届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工作方案》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115号)同时废止。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