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6 11:03
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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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