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16 17:10
上的养殖大县,可设2家生猪屠宰场。支持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年出栏地方猪1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或年加工猪肉产品2万吨以上的肉类加工企业配套发展与其养殖、加工产能相匹配的生猪屠宰场,可不受其所在地区生猪屠宰场规划数量限制。规范乡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除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外,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农业农村部现有批准备案数量,总量控制,只减不增。
三、积极推进家禽和牛羊集中屠宰。引导支持市州城市区和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城区加快淘汰活禽交易,推进实施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支持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