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五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日期:2021-04-07 15:31
录每月报备案机关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供生猪备案表或生猪备案表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百日巩固行动分三阶段进行,3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6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7月1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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