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养殖场户更加方便快捷买到优质的兽用生物制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修订《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日期:2021-03-22 15:57
,全链条保障生物制品的质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问:新《办法》重点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新《办法》修订总体延续原有制度框架,条款由20条调整为19条,涉及内容修改的有12条,其中3条为新增规定,分别是第12条、第13条、第17条。本次修订重点是调整现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方式,满足全面推行先打后补政策需求;同时对兽用生物制品经销机制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冷链运输和追溯要求,进一步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
  一是新《办法》调整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方式。新《办法》
6/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7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