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养殖场户更加方便快捷买到优质的兽用生物制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修订《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日期:2021-03-22 15:57
:新《办法》什么时候施行?如何组织贯彻实施工作?
  答: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我们将认真抓好新《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近期将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是要搞好政策解读,抓好普法宣传,让兽药行业广大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搞好过渡和衔接工作,督促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快审批有关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许可,指导兽药经营企业加快完善生物制品质量保障的相关条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广大养殖场户更加方便快捷购买到优质的生物制品。

  问:下一步,如何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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