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6
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处罚信息应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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