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度。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开展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做好后续处置。
  (八)强化质检体系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统计制度,加强各级农畜产品质检机构情况调度。组织盟市质检机构参加农业农村部能力验证,组织我区通过双认证质检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创新培训方式,加大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力度。加大对质检机构现场考核及证后监管力度,按照行政审批要求随机开展行政检查。推动未验收质检机构建设项目年内全部通过验收。指导开展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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