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五)加强网格化监管。研究制定推进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意见,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在健全监管员、检测员基础上,指导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智慧监管探索力度,加快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水平。
  (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做好平台试运行工作,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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