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举,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在农牧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大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严格农药定点经营,指导科学使用农兽药并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强化生鲜乳和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饲料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非法添加行为监管。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动减量规范用药。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联动处置。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加强农牧业农村牧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好农牧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
  (二)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队伍稳定提升工作。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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