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持年产量增幅达到6%。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8个左右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
  (十七)推进工作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已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减免相关费用。持续开展好特色优势农畜产品营养品质评鉴工作,积极开展名特优新农畜产品登记,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全程质量控制示范试点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办力度,把解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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