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全相关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好十四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持续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全面推行农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实现生产主体全覆盖,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做好与市场监管部门准出、准入衔接配合,开展批发市场收取查看合格证制度试点,探索快递流通企业使用合格证,提升带证农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组织开展合格证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推进合格证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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