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14:52
、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将掌握底数、摸清情况、找准隐患、有效治理作为自治区整治任务重点,指导盟市、旗县完善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主产品种等管理台账。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树牢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持续开展对生产主体的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凝聚系统工作合力,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作为农牧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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