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期:2021-03-09 11:43
等部门。对违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按上限罚款、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生猪养殖场户的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猪群,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进行处置;非洲猪瘟病毒抗体阳性的视为感染猪群,不得开具检疫证明,不得出栏,不得屠宰上市;对养殖场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我部将对查实的非洲猪瘟假疫苗案件,给予举报人员最高3万元(税前)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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