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期:2021-03-09 11:43
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20〕39号)要求,细化实化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发现跨区域线索、重大问题线索以及需要我部协助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有关省份要加大对合法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制、中间试制、临床试验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并建立监管台账,详细记录种毒和中试产品的数量流向用途等信息,监督临床试验全过程,确保生物安全。

  三、切实加强鉴别检测
  各地要认真分析梳理排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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