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期:2021-03-09 11:43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苗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假疫苗风险,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畜牧兽医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依法督促落实科研单位(含兽医实验室)、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等各类从业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活动,自觉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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