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3-04 11:08
市场供应负总责,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苏南主销区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苏中、苏北主产区发展畜禽生产,构建产销区利益补偿长效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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