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02 09:54
性和可靠性,并在试点市进行全面推广。
(四)全省推广阶段(2021年6月)
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向省畜牧兽医局汇报项目阶段进度,总结经验模式,进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工作要求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各试点市、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联络人员,3月5日前上报联络人员名单;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强化试点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畜牧业管理,为畜牧大数据监测分析提供有效真实的数据;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报告并共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