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3 14:11
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夸大宣传、生产假冒伪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处罚信息应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稽查处,相关县(市)区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