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征求《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意见的函
日期:2021-02-02 09:52
其他被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理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其他被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处理的信息包括:
  (一)构成违法但依法不予或免予行政处罚的;
  (二)因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被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采取告诫、约谈、通报、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的;
  (三)拒绝、阻挠执法的,伪造或故意破坏现场的,转移、隐匿、伪造、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四)发生肉类质量安全事件的;
  (五)拒不履行生效屠宰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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