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
日期:2021-01-27 15:07
条禽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四、倡导健康的消费方式。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形成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购买冷冻、冷鲜禽类产品。
  五、加强联合监管执法。相关部门和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统筹抓好区域内活禽交易、宰杀的规范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做好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市场
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5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