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切实保障畜牧业稳定生产的通知
日期:2021-01-22 10:53
生产有人。
  三、协调做好畜产品及生产物资流通。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重点关注畜禽产品及生产物资在交通运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保持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基层政府的沟通联系和密切协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畜禽及产品和生产、防疫物资的运输车辆及时有序通行,积极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做好服务。
  四、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程序免疫、清洗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做好动物疫苗、消毒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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