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
日期:2021-01-19 13:48
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购买票证齐全的冷冻、冷鲜禽肉产品。
  六、本通告所称的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通告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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