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
日期:2021-01-19 13:48
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
  二、凡是进入市场的白条禽必须具备两证一标(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维码脚环标识)。
  三、从事冷鲜上市白条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照持证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经营场所及所销售的白条禽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四、除凤山街道、芙蓉街道外的其余乡镇(街道)可以在各乡镇(街道)农贸(集贸)市场设置一个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区,具体监管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养成科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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