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19 13:48
为预防和控制禽类引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精神,现就我区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芙蓉街道、凤山街道域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城区内活禽统一集中在重庆海威畜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