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1-06 10:57
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结合当地情况细化方案,紧扣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电话,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要加强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各地以市为单位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举报电话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屠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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