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19 13:59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厦市食安联[2020]3号)的规定,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于2020年9月29日审议通过《供厦食品-猪肉》《供厦食品-牛肉》《供厦食品-海水鱼》《供厦食品-淡水鱼》《供厦食品-海水蟹》《供厦食品-淡水蟹》《供厦食品-海水虾》《供厦食品-淡水虾》《供厦食品-贝类》《供厦食品-鸡蛋》《供厦食品-小麦粉》《供厦食品-大米》《供厦食品-乌龙茶》《供厦食品-红茶》《供厦食品-绿茶》《供厦食品-即食燕窝》《供厦食品-苹果》《供厦食品-柑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