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推进《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4 17:22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自6月1日起施行,随后发布第292号、第293号公告等,对贯彻实施新版兽药GMP提出明确要求。几个月来,全省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积极实施新版兽药GMP,一些问题和困难也逐步显现。我省是全国第一兽药生产大省,实施新版兽药GMP任务艰巨。为全面推进新版兽药GMP实施,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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