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30 10:52
一饲料加工场,周某被警方控制。
炼制
1996年至案发,周某以1.5元的价格从临泉县一食品有限公司够买从猪皮上刮下的肥肉、猪的内脏油和碎肥肉等作为原料,在自家门前的空宅子上,建一水泥锅灶,锅灶上放一口用钢板制成的大锅,把猪皮油、猪的下脚料直接放到锅内,用煤作为燃料加热使锅内的原料融化炼制成毛猪油。周某在设备简陋,露天炼油,异味扑鼻,卫生条件极差,且又无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每年炼制25吨左右毛猪油。
去向
周某炼制的猪油有的卖给周边的群众食用,有的卖给附近集镇小商贩做油炸食,有的买给饲料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