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30 10:52
安徽5月28日电安徽省界首市砖集镇村民周某,利用猪肉皮油及下脚料,在设备简陋,卫生条件极差,且又无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露天生产、加工油品,销售给他人用于生产、加工食品和饲料,此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月25日,界首检察院依法对周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发
4月13日晚9点许,界首市公安局砖集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夜间巡逻任务时,途经砖集镇周庄自然村,发现一辆江淮牌小货车正在装载货物,随即进行盘查询问,当场查获周某炼制好的猪油31桶,共计5000余公斤,总价值3万余元,准备将油运到河南省西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