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屠宰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建议的恢复
日期:2020-09-04 16:19
  秦英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屠宰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屠宰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
  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2012年发布了GB18078.12012《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标准规定了屠宰及肉类加工生产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3月23日发布公告将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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