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02 10:26
+合作社+农户运行模式,鼓励养殖场户通过入股、参股、合作等形式参与畜牧产业化经营。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开展标准认定、订单收购,建立价格保护制度,合理分配养殖、加工环节利润,实现利益共享。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合作社推动、企业负责的收益分配共享机制,推动养殖场户与加工企业合作共赢。(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四)大力发展畜牧加工业。依托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大力发展加工业,提高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支持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快构建种植、养殖、屠宰、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