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17 15:58
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本协议对方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公司拟在平定政府辖区建设:能繁母猪存栏 3600 头的母猪场 1处,设母猪区和保育-生长育成区,用于种猪培育,总存栏 20000 头;建设 100 头规模种公猪站 1 处,饲养管